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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财办会〔2021〕17号
2021-07-08

财办会〔2021〕17号

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,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,持续提升审计质量,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8月8日前将意见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司。

感谢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大力支持!

联系人: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薛杰 杨国俊

联系电话:010-68553012 010-68552934

传 真:010-68552934

电子邮箱:xuejie@mof.gov.cn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

附件:1.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2.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
财政部办公厅

2021年7月8日

附件下载: 1.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
2.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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